咸人才办发〔2009〕05号
关于开展申报陕西省“百人计划”人选
工作的通知
各县市区委组织部,市级各有关部门,有关单位:
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陕西省“百人计划”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陕人才办[2009]8号),现就组织开展我市申报陕西省“百人计划”人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与条件
申报范围:从国(境)外和国内(省外)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。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分别为2008年7月1日和2006年7月1日以后引进来我省创新、创业者。
申报条件: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,身心健康,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,国(境)外引进人才每年在我省工作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,国内(省外)引进人才不少于9个月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一)在国外著名高校、科研机构或国内重点高校、科研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,近5年在国际核心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,获得国际、国内重要科技奖励,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的专家、学者;
(二)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,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、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,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,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、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,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良好经营业绩的管理人才;
(三)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,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,承担过相关领域的重大项目,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,或在相关产业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或工艺性难题,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,能够填补国内空白,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,自有资金(含技术入股)或海外、省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%以上,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;
(四)我省急需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创业人才申报
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(含科技企业孵化器、留学人员创业园、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等)中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按以下程序申报: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沣渭新区、泾渭新区、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报市委组织部;各县市区各类园区报县市区委组织部,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。市委组织部会同科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,报省专项办。
申报“百人计划”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者,须填写《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》,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材料:个人资质证明(身份证或护照)、知识产权权属证明(获得的专利、奖励证书等)、创业企业证明(营业执照)复印件,以及公司章程、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。
(二)创新人才申报
咸阳职业技术学院、市属各类科研机构(含国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)、国有企业、重大建设项目及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,申报“百人计划”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者,须填写《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》,报市委组织部。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、国资、发改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,统筹分别报省级牵头有关部门。
三、申报时间
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、各有关部门、单位接到通知后,抓紧部署相关工作,于9月25日前按程序报送人选申报材料。《申报书》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(网址:www.shaanxi.gov.cn)政务公告栏《关于开展陕西省“百人计划”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中下载。
市委人才办地址:咸阳市委1号办公楼503室
联 系 电 话:33210144
中共咸阳市委人才工作
领导小组办公室
2009年9月9日